問:個人工資、薪金所得包括哪些?
答:個人工資、薪金所得包括: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、薪金、獎金、年終加薪、勞動分紅、津貼、補貼以及任職、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。
問:工資、薪金所得的稅率是多少?
答:工資、薪金所得,適用超額累進稅率,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。
問:工資、薪金所得的減除費用包括哪些?
答:工資、薪金所得的減除費用包括:個人支付的三險(養(yǎng)老保險費、醫(yī)療保險費、失業(yè)保險費)一金(住房公積金扣除上限為1705.89元)。
問:工資、薪金所得稅如何計算?
答:工資薪金,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。起征點是5000元。
計算公式是:工資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(工資總收入-保險-起征點)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
問:年終獎如何計稅?
答: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,分別為:
1、扣除三險一金后,如果當月工資超過5000元,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,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,然后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,得出應繳稅額。
2、扣除三險一金后,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5000元,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,將當月工資補足5000元后,然后將剩余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,得出應繳稅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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